111學年度大四專題評分規則:
1. 專題評審日期:111/12/7(三),地點、順序另行公佈。
2.成果資料繳交日期:系辦收件至110/11/30(三)截止,逾期不收、請同學提早將成果資料送給指導老師審查。
由指導老師完成初審意見(或預評單),填寫及簽名後,轉交給各班導師彙整,再由導師繳至系辦。
3. 每班製作海報一張,海報內容為每組之指導老師、題目、學生名單,請各班自行編輯海報內容後將電子檔寄至信箱imgina555@stust.edu.tw,並於信件主旨寫上貴班班級-實務專題(二)海報檔。海報會由系辦統一送印。
※詳細範例說明於實務專題實施要點附件10,排列順序以一般評分組別優先排列,預評組別列於一般組別之後。
4. 成果資料包含:
(1) 完整專題報告一冊
(2) 專題精簡報告一份
(3) 電子檔(由指導老師留存)
(4) 評分表繳交,請選擇1或2繳交。
1.初審意見評分表及評審評分表
2.預評申請單。
5. 專題封面顏色為鵝黃色(色碼#FFFFBB)顏色接近即可。
6. 以上相關要點可至系網下載文件
電機工程系系網>>辦法/文件下載>>大三、大四-實務實務專題實施要點及表單
四、實務專題(二)評審辦法:學生於第十三週之週三前繳交評審所需資料,於第十四週之週三實施評審,詳細評審時間及地點屆時公佈,各班同一時間由專題評審小組公開評分。
五、實務專題(二)所需繳交資料如下列:
1.資料分成書面與電子檔等兩大部分,書面報告包含各組完整專題報告一本 (至少35 頁) (參考附件四、五、六) 及專題精簡報告一份 (參考附件七);而電子檔包含專題精簡報告及完整專題報告。
2.完整專題報告書面及電子檔、與實務專題(二)評分表(如附件八)繳交給指導老師,指導老師完成初審意見填寫及簽名後,交給該班導師彙整,最後交至系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