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四學生實務專題(二)成果報告,預計於12/4(三)繳交截止
提醒事項一、
資料繳交內容為1.成果資料、2.評分表(含指導老師及評審老師
1. 成果資料:
資料分成書面與電子檔等兩大部分,
※電子檔由指導老師留存。
2. 評分表:
一般評分(附件八):初審意見評分表(指導老師)(含核心能力達
預評(附件九):預評申請單(含核心能力達成指標capston
- 請指導老師審核成果並填寫初審意見表或預評申請單,
並由指導老師將資料送給導師。
※若學生為不同班級,請繳交至其中一班即可,
提醒事項二、實務專題評分日為12/11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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