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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大四學生實務專題(二)成果報告、評分相關表單於112年12月4日繳交截止

公告類型: 重要公告
點閱次數: 4416

113學年度大四專題評分規則:

1.      專題評審日期:113/12/11(),地點、順序另行公佈。

2.成果資料繳交日期:系辦收件至113/12/4()截止,逾期不收請同學提早將成果資料送給指導老師審查。

由指導老師完成初審意見(或預評單),填寫及簽名後,轉交給各班導師彙整,再由導師繳至系辦。

3. 系辦會統一製作各班的實務專題(二)評分順序海報一張並於當天張貼在現場。
海報內容包含每組之指導老師、題目、學生名單。
※詳細範例說明於實務專題實施要點附件10排列順序以一般評分組別優先排列,預評組別列於一般組別之後。

4.      成果資料包含:

(1)完整專題報告一冊(至少35頁)

(2)專題精簡報告一份(4~8頁)

(3)電子檔(由指導老師留存)

(4)評分表繳交,請選擇A或B繳交。
A.初審意見評分表及評審評分表
B.
預評申請單。

5.      專題封面顏色為鵝黃色(色碼#FFFFBB)顏色接近即可。

6.      以上相關要點可至系網下載文件

電機工程系系網>>辦法/文件下載>>大三、大四-實務實務專題實施要點及表單

四、實務專題(二)評審辦法:學生第十三週之週三前繳交評審所需資料,於第十四週之週三實施評審,詳細評審時間及地點屆時公佈,各班同一時間由專題評審小組公開評分。

五、實務專題(二)所需繳交資料如下列:

1.資料分成書面與電子檔等兩大部分,書面報告包含各組完整專題報告一本 (至少35 ) (參考附件四、五、六) 專題精簡報告一份 (參考附件七);而電子檔包含專題精簡報告及完整專題報告。

2.完整專題報告書面及電子檔、與實務專題()評分表(附件八)繳交給指導老師,指導老師完成初審意見填寫及簽名後,交給該班導師彙整,最後交至系辦。

發布日期: 2024/11/19
發布人員: 黃雅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