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學歷及條件:
1. 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博士學位。
2. 具備業界經歷兩年以上者優先考量。
3. 具有英語授課能力者優先考量
二、起聘日期:107年2月1日~107年7月31日
三、檢附資料如下:
1.請填寫 「南台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應徵專任教師基本資料表」,詳見附檔。
2.「中文履歷」(含出生年月日、最高學歷(畢業年/月)、經歷、研究方向(專長)、畢業論文題目、現職、未來教學及研究計畫……等)以上資料使用大綱式描述。
3.最高學歷證書(或臨時學位證明函)影本、成績單影本。(持國外學位而無同等級之合格證書者,請將正式學位證書(或臨時學位證明函)及成績單送至外交部駐外館處先,並至移民署辦理外出境察正事宜)。本國籍男性請附退伍或免役證明。
4.最高教師資格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
5.五年內著作目錄(含期刊論文、會議論文、碩、博士論文名稱及其他著作)。
6.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(如得獎、專利、曾經執行之計畫專案等)。
四、 申請截止日期:106年12月25日(星期一,郵戳為憑)。
有意應徵者,資料請逕寄「71005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南台科技大電機工程系」,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、姓名及聯絡電話。
*應徵資料恕不退還,個人重要文件正本等請自行留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