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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穗高助學金~~申請請於9/18前將推薦表交至系辦

公告類型: 一般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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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穗高助學金申請實施內容 台灣穗高助學金申請實施內容
一、專案期間:自 102 年 9月 1日起至 日起至 106106106年 7月 31 日止 。
二、助學金發放對象為日間部大以上機械電材料化工管理…等科系之生,提供十位名額 (穗技 6名、穗工 名、穗工 3名、榮盈 1名),在學期間 ,在學期間 (含寒暑假 )每月提供助學金位一 萬元整,發放至畢業學期結束。本司保留員額之權利
三、領取助學金 可利用 寒暑假至 公司進行實習 ,並由穗技統一幫學生加入團體保險。
實習定義:寒暑假期間由學生選擇至公司進行參訪或專題製作,該期間不受雇主長培育訓練、指揮監督、 指揮監督、 出勤規定、不另支薪無僱用關係。出入廠區時依公司「外賓」處理流程,並避免 任何危險機具的操作及 禁止出入危險場所,以確保學生絕對安全。
四、領取助學金之生每期業成績需保持 80 分以上,且無不及格之科目;操行成績需 分以上,且無不及格之科目;操行成績需 保持 85 分以上,無曠課及懲處紀錄。領取期間若連續二學業成績低於 分以上,無曠課及懲處紀錄。領取期間若連續二學業成績低於 80 分(不含 )或 操行成績低於 85 分(不含 )之規定者,自第三學期起取消發放助金資格。 之規定者,自第三學期起取消發放助金資格。
五、申請對象為一年級新生,並統由學 校推薦我司進行遴選。時間每度第二期一月至六內提出申請。
六、凡自申領本公司之助學金起 至畢業時,若應徵本公司之相關職缺者將優先錄用。
七、若領取助學金者,就期間辦理休將暫停發放待復後由我司審核是否同意恢其發放資格。
發布日期: 2015/09/11
發布人員: 陳慶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