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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學年度暑修注意事項及日程流程圖

公告類型: 一般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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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部103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暑修公告

壹、暑修上課時間:請特別注意日間部、進修部(含專班)暑修及第三學期上課日期不同

一、日間部暑修:

74(星期六)731(星期日)止共四週。

二、進修部(含專班)

1.暑修及第三學期夜間班:

629(星期一)828(星期五)止共九週。

2.第三學期假日班:

74(星期六)830(星期日)止共九週。

 

貳、暑修開課方式
     一、上網選課前由教務處統一調查擬修科目及修課人數,並由系主任安排上課時間及任課教師。各系所開設科目為需重修或補修之科目。
     二、選課繳費後課務組將視修課人數情況分班或合班,同學所選之班級可能會有異動,上課前請同學再確認個人的修課班級。
三、各科目選課人數若未達12人,將取消開班。
四、注意所選科目上課時段是否衝堂。
五、未繳費選課名單不刪除,但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六、「申請再開課程」名單,不得含選讀已經修讀及格之學生。
 
參、暑修選課及繳費日程
 ()暑修選課及繳費日程:

  1.上網選課時間:65日上午9:0069日晚上11:00

  2.選課審查時間:610日至611

  3.公告選課人數未達開班暑修班科目:612

  4.上網列印繳費單及繳費時間:618日至622

  5.告繳費後未達開班課程630

()人工加選:

      1.申請再開課程並繳費:申請日期71日至76日,需有12人以上修課學生簽名經系主任同意,並安排上課時間及任課教師後將開課資料送課務組審核,會計室及出納繳費 (未依規定或逾期者不受理)

      2.人工加選時間:71日至73日,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2時至5

      3.上網列印繳費單及繳費時間:715日至721

    ()公告未繳費學生名單(未繳費選課名單不刪除,但成績以零分計算)728

 

肆、有關繳費相關事宜

    一、各科目繳費人數若未達12人,將取消開班,已繳費者則退費。

    二、繳費時需繳所選科目全部學分費用,繳費後不再接受退選科目,請同學確定要修之課程才選課。繳費後符合第伍項第八點之規定者才能全額退費。逾期未繳者選課名單不刪除,但成績以零分計算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。

    三、學生於暑修開始上課後,如無法上課者,依第伍項第九點之規定辦理。

    四、上網列印學雜費繳費單及繳費方式請依「繳費方式及應注意事項」如附件所述辦理。繳費方式僅限至彰化銀行各地分行繳費、ATM轉帳及跨行匯款、信用卡繳費、超商繳費五種方式,請勿使用其他方式繳費。

 

伍、暑修相關規定
    一、大三()以上同學可以選修進修部、專班課程(「英文能力課程」除外);上課時間及上課日期依進修部及專班之規定。
二、非畢業班學生以前各學期不及格之科目皆可以暑修,除轉學生及轉系生可以補修之前各學期未修過之課程外,未修過之課程不得暑修(亦即不得先修未來各學期開設之課程)
    三、畢業班()以上同學若「外語能力檢定」未通過,可參加日間部所開設的暑期「英文能力課程」,但不可以參加進修部開設之暑期「英文能力課程」,(請注意!英語系的學生至少要有三次的校外英檢經驗;非英語系學生則必須要有二次的應考經驗才有資格報名此課程。「大學院校英語能力測驗/CSEPT」屬於「校外」英檢)若成績及格可以抵免「外語能力檢定」。
    四、大三同學條件符合第伍項第四條者,可參加日間部所開設的暑期「英文能力課程」
    五、日間部暑修科目每週上課節數如下:原每週上2節課/暑修每週上9節課、原每週上3節課/暑修每週上14節課(最後一週上12節課)、原每週上4節課/暑修每週上18節課、以此類推。
    六、學生暑期選課,最多不得超過10學分。各科目繳費人數須達12人以上才開班。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費之學生選課名單不刪除,但成績以零分計算,學生不得再要求補繳費。
    七、暑修學分費以原科目學期中每週上課時數為計算基準。如3學分4節課的課程,需繳交4學分的學分費;2學分5節課的課程,需繳交5學分的學分費;1學分3節課的課程,需繳交3學分的學分費;其餘依此類推。各科目學分費比照正常學期收費(修進修部專班課程者,依專班之收費標準收費,收費比日間部相同課程較多)
    八、學生已繳之暑修學分費,若符合下列條件可以全額退費。
        1.取消開班之科目。

        2.報考外語檢定的同學因成績及格,則准予退費;請攜帶暑修繳費收據及填寫退費申請書於73前至課務組將協助辦理退費事宜。

        3.每梯次暑修上課前,因無法修課,辦理退選者。
        4.因學業或操行被勒令退學者(需於暑修上課前辦妥退學手續,於辦理退學手續時同時辦理退費) 
    九、學生於暑修開始上課後無法上課者,經教務處同意辦理退選或辦理休退學者。開課時間至申請日期未超過該課程應上課節數1/3前辦理退選者,退學分費三分之二;開課時間至申請日期未超過該課程應上課節數2/3前辦理退選者,退學分費三分之一;開課時間至申請日期超過該課程應上課節數2/3以後辦理退選者,不退費。
     十、學生出席率列為評分之考量。

(附件)繳費方式及應注意事項

一、持繳費單至彰化銀行各地分行繳費。

二、使用 ATM 轉帳繳學雜費者,依財政部規定,不受ATM 三萬元轉帳上限,但請先確定你的金融卡要有轉帳功能,並參考下列方式辦理:

()請依下列步驟操作:

   (1)插入金融卡,輸入密碼 (2)其他服務 (3)繳費 (4)銀行代號輸入009 (5)輸入14 碼萬用帳號   (6)輸入轉入金額 (7)完成交易,請收取交易明細表確認轉帳是否成功,並留存備查。

()繳費單上之「萬用帳號」(14碼萬用帳號,不是學號)為本次繳費每位學生各自擁有之專屬帳號,請勿借用其他學生之萬用帳號。若輸入其他學生之萬用帳號,是幫其他學生繳費,而不是你完成繳費,亦不可拿上學期帳號繳交費用。

()轉帳後務必要確認是否轉帳成功。

三、跨行匯款繳費者,請至全國各金融機構辦理跨行匯款繳費。解款行:彰化銀行台南分行,戶名:南台科技大學,帳號:請填入繳費單上萬用帳號(阿拉伯數字14)(請注意!下午3:30分後至郵局辦理匯款,須俟次一銀行營業日始匯入帳戶請同學務必最遲於繳費截止日下午3:30分前完成匯款)

四、使用信用卡繳費者,請依下列步驟辦理:

()進入學校首頁--點選本校學生--計網中心資訊(學雜費繳費單列印)

()聯結彰銀學雜費入口--快速繳費區--選擇信用卡繳費--選擇學校。

輸入持卡人身份證字號及銷帳帳號(銷帳帳號即為繳費單上的萬用帳號8763開頭,14)

()選擇我要繳費--確定進行繳費--接受合約--點選信用卡網路支付--填寫信用卡各項基本資料--按送出完成繳費。

()使用信用卡繳費,請持卡人注意信用卡使用期限及可用額度,避免無法繳費成功。

五、超商繳費管道:凡繳費金額在新台幣40,000()以下,可在各地4大超商(統一7-11,全家,萊爾富、OK )繳費,繳費金額20,000元以下自付手續費10元,繳費金額20,000-40,000()以下自付手續費15元。40,001元以上不適用超商繳費。

 

繳費完成後,請上學校網站首頁/註冊選課專區/繳費狀況查詢,查詢是否繳費完成,並保留繳費單收據(學生存查聯)或ATM交易明細表或匯款收據,以便日後查核。

發布日期: 2015/04/14
發布人員: 陳慶瑜